洋官說粵語 痛斥無人性<br>5度打劫潛逃犯囚23年

洋官說粵語 痛斥無人性
5度打劫潛逃犯囚23年

【本報訊】十年前曾夥拍大賊程朝良犯下連串解款車劫案、專責監視解款車及通風報信的大賊黨羽,潛逃六年後,昨在高等法院被重判入獄23年,刑期較主腦程朝良更重,判刑的外籍法官以廣東話斥責他:「你真係無人性,你係社會敗類。」並認為案件嚴重,令遇劫的事主飽受槍口驚嚇,應予重刑及嚴重譴責。

比主謀判刑更重

現年41歲的被告呂金明,日前共承認五項搶劫罪名,案發於97年1月至00年10月,首四項劫案中,被告夥同大賊程朝良、程的內地黨羽楊敬藝及曹健康等持槍打劫解款車,共劫去530萬元及解款員的鳥槍,警方只起回其中一個藏有150萬元現金錢箱。
高院外籍特委法官麥高義認為,該四宗案件經過精心部署,毫不留情地犯案,雖然被告當時沒有持槍,只負責守候解款車到場再通知程,但他的角色同樣重要,其同黨持槍行劫,令解款員及的士司機飽受驚嚇,若非有上訴庭指引,法庭便會採取較高的判刑起點。
至於被告干犯的第五宗劫案,性質較另外四宗輕微,法官指被告親自落手打劫金行職員30萬元金飾,同黨更持有電槍,選擇成為主動參與者,法官最後就其五項搶劫罪,共判囚23年,而早於03年認罪的同案主謀程朝良,就六宗械劫案判囚20年,而其他黨羽則判囚8至12年。
案件編號:HCCC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