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日前動員逾500名警員,用10小時在皇后碼頭進行清場行動,將30名抗爭人士抬離現場,其間兩名抗爭人士被警方指涉嫌襲擊3名警員,其中一人更一度躲入車底,涉案兩人共被控四項襲警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其中一人留院缺席應訊,另一人則否認控罪,押後至11月7日審訊。
兩名被告為清潔工人馬楚明(52歲)及設計師馮炳德(41歲),馬楚明否認控罪,據悉清場期間他一度躲入車底;馮炳德昨日仍在瑪麗醫院留醫,未能出庭應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8月7日答辯。控罪指馬楚明於今年8月1日,在皇后碼頭近大會堂高座,以及在一輛汽車旁邊襲擊警員林冠榮、黃豪達及歐志強,馮炳德則被控於上址襲擊警員歐志強。
一人留醫未出庭
馬楚明被捕後,昨由警車解往法院應訊,辯方替他申請保釋時表示,馬楚明仍單身,收入不穩定,願意交出300元保釋金,裁判官批准其申請。數名抗爭人士昨到法庭支持被告,他們步出法院即大喊「保衞皇后碼頭」的口號。
馮炳德曾向其他抗爭者表示被警員踢了三腳,肋骨有裂紋,現仍留院。危坐碼頭頂部死守至最後一刻的17歲青年王創恒(阿草)則被警方因涉嫌浪費警力拘捕,現准以800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ESCC35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