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商李嘉誠亡妻莊月明位於柴灣佛教墳場的墳墓,去年大年初一遭盜墓者破壞案,主審高等法院法官處理餘下一名不認罪被告時,質疑負責替他落口供的警員,憶述錄取口供的情況前後矛盾,對被告是否自願招認存疑,故不接納該招認供詞,而控方在沒有進一步證據下,遂不提證供起訴該名被告,獲當庭釋放。
官不接納招認供詞
本案原有三名被告,除早前已認罪的內地兄弟劉惠晃(35歲)及劉惠志(41歲)外,還有一名港人被告胡振聲(37歲)。三人共被控四項罪,劉氏兄弟已承認全部控罪,押後至下周五判刑,而胡否認串謀勒索及刑事毀壞兩項罪名。
在案件正式審訊前,辯方先就胡是否自願錄取四份警誡供詞進行審訊,並指胡在錄取其中一份供詞前,曾遭探員帶進洗手間毆打,並將他的頭撼埋牆;他曾向警方表示感到發燒不適,但未獲理會;探員亦從沒詢問他是否願意錄取錄影會面口供,因而得不到公平對待。
法官昨裁決指,雖然不接納胡曾遭警方毆打,但質疑負責錄取口供的探員,認為探員供詞前後矛盾,指探員在解釋為何沒有替胡錄取錄影會面口供,出現三個版本,一時指自行決定不做會面錄影、一時指上級未有指示做會面錄影、一時又指從沒想過做錄影會面,因此令法官對胡是否自願招認存疑,故不接納該招認供詞。胡因控方未能提出足夠證據起訴,最後獲得釋放。
本案發生於去年1月29日農曆大年初一,富商李嘉誠亡妻莊月明位於柴灣佛教墳場的墳墓,遭多名匪徒挖掘,目的為盜取李妻遺骸勒索李嘉誠,匪徒並反綁在墳場任職管理員的夫婦,掠去五萬多元現金、手提電話及金飾。
事前曾到墳場視察
根據劉氏兄弟招認指,一名港人主腦向兩兄弟招攬加入盜墓計劃,相信每人可分得數十萬元,兩人稱共有8名同黨,其中5人為內地人,其餘全為港人,由主腦安排他們案發前來港,商討計劃,事前更多番到墳場實地視察,並由一名港人教導使用挖掘墓穴工具。
挖墓期間,因為管理員夫婦突然返回墳場,劉惠晃與另外3名同黨遂假扮追債,將管理員夫婦綑綁,其後因盜墓行動失敗,在主腦指使下搜掠管理員夫婦財物。
案件編號:HCCC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