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印尼女傭負責照顧一對3歲及5歲的小姊妹,她涉嫌每次收受一名在兒童遊樂場任兼職的17歲員工200至500元報酬,將小姊妹帶往遊樂場,任由該員工在房間內肆意侵犯她們,包括將細小硬物插下體,小姊妹於16個月內,涉慘遭侵犯達20多次,直至姊姊上周向父親訴苦,事件才曝光。 記者:戴國輝
警方拘捕涉案兩名被告,首被告印傭(32歲)及任兼職員工的次被告林健岳(17歲),昨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二人暫被控一項非禮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待控方諮詢律政司意見及警方繼續調查,兩人分別還押監房及警方看管。
印傭承認每次收數百元
控方庭上透露,首被告印傭負責照顧一對分別3歲及5歲小姊妹,姊姊上月27日向父親透露,她與妹妹在紅磡的「夢幻世界」其中一間房內遭人非禮,其父質問印傭,她和盤托出事件。
印傭承認在「夢幻世界」任兼職員工的次被告每次給她200元至500元,由她帶兩姊妹到上址供他非禮。她又承認收取次被告金錢一年多以來,次被告非禮兩姊妹多達20多次。女童父親立即報警。
印傭其後又帶警員拘捕次被告,他接受警誡時否認指控。小姊妹交由醫生檢查,姊姊並沒有表面傷痕,惟妹妹肛門出現紅腫,其後醫生再替姊姊檢驗,發現其下體有細小硬物插入造成的舊傷痕。
單是今年7月已有5次
姊姊在心理醫生陪同下進行錄影會面,她向警方表示次被告脫去她的衣服,用硬物插入她肛門,又吻她的肚臍,而每次都由印傭帶她和妹妹到上址,單是今年7月已有5次。警方稍後會為妹妹錄口供。
控方續指,即使兩被告沒有任何案底,鑑於案情嚴重,反對兩人保釋外出,並指案件可能會轉介至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
次被告透過律師,向法庭投訴曾遭警方3度毒打,其中一次是打下體。代表律師申請保釋時指,次被告與父親及胞兄同住,棄保潛逃的機會微,他可交出一萬元保釋金,及遵守不離開香港等保釋條件。惟裁判官否決其申請,將案押後至本月6日提訊,還押警方看管,印傭則沒有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KCCC4774/07
小姊妹疑遭非禮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