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清拆皇后碼頭是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的一部份,政府預計,若未能如期於今日移交該用地予承建商,因而阻延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的整體竣工日期,可導致承建商按合約提出索償,金額按日計可達數十萬元。
趕不及竣工可索償
據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指出,原定於今年2月23日將皇后碼頭用地移交承建商,以便展開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包括中環灣仔繞道、P2路網絡、機場鐵路延展掉車隧道和北港島線等。但因皇后碼頭的去向爭論,令有關移交進度已延遲五個多月。
政府指出,根據合約,延遲移交皇后碼頭用地,會阻延填海工程,以及在碼頭興建已規劃的基建工程的竣工日期,若上述阻延對該計劃的整體竣工日期造成延誤,承建商可按合約向政府提出索償,金額每日可達數十萬元。
當局已採取行動減少對完成填海工程的延誤,包括在皇后碼頭的海事運作遷移前進行前期挖泥工程、遷移後加快挖泥速度,以及在後期填海區的兩個範圍同時進行挖泥工程,除皇后碼頭範圍的工程外,所有挖泥工程預計可於本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