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值得買的?」這是團友們最感興趣,每到一處必問的問題。
「水晶。」我回答。
布拉格的商店較有變化,不像匈牙利那麼千篇一律賣相同的紀念品,但是水晶店倒是無處不在的。
從前都叫捷克水晶,當今波希米亞這個名字復活起來,所有賣水晶的店舖都打着「波希米亞水晶BohemiaCystal」正張旗幟。
眾人紛紛衝了進去,看到喜歡的就買,有的購完空郵寄到香港,有的認為代價高昂,多重都要手提回家。
水晶燈當然是首選,擺設次之,一套套的水晶酒杯也很受歡迎。我自己住的地方樓頂不高,當然不能掛水晶燈,而且我覺得這玩意兒,還是陳設在餐廳或舞會上好,不然就是歌劇院,但《劇院魅影》那一盞,才夠看。
所以沒買水晶燈,至於擺設,曾經有人送過我一些,真不知放在什麼地方才好,累贅得很,認為是種好看的垃圾罷了。
一生人也只有買過一個水晶球,像外國巫婆替你看未來的那個大的。人老,眼花,看不到字時,我就會把水晶球滾在字典上,當成一個放大鏡,沒有什麼比它更好用的了。
水晶酒杯是愈薄愈好,但家裏的菲律賓家政助理粗心大意,有多少個打破多少個,也免了吧。
水晶國際象棋倒是很文雅,但我沒耐心下象棋,認為有此閒情,還是多寫點稿件,老早之前已聽人家說過,捷克的水晶象棋做得極精美,而且能保值。談到保值,我總是一笑,如果要把心愛的藝術品拿去賣,那就倒了祖宗十八代的楣了。
看來看去,沒有一樣東西買得下手。一向喜歡收藏的,是當地的煙灰碟,但捷克做的並不優美,最後看到火柴盒,瑞士方糖那麼小,非常可愛,五塊港幣一盒買了一些,高興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