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涉貪污市長特別費案,在昨日最後一次開庭審理時,檢察官突然當庭對馬英九追加公務人員背信和瀆職兩條罪名,一旦罪名成立,兩罪最高可判7年以上。此舉顯示即使馬英九沒有因貪污罪遭起訴,仍有機會因新罪名而被起訴,令整個案件出現巨變。面對檢方突如其來的攻勢,馬英九的律師團亦緊急商討應變對策。
新罪名:背信和瀆職
控辯雙方在庭上作終結辯論時,檢察官指馬英九雖然早前稱自己以往所捐出的愛心捐款,早已超出特別費金額,但當局逐項查證有關款項後,認為馬所宣稱的捐出款項實為「選舉補助款」遺留下來的,並非特別費。檢察官認為馬不但涉嫌利用公務人員身份詐領特別費,同時亦涉及背信和瀆職罪。
馬英九早前被指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貪污逾238萬港元的市長特別費。他在今年2月13日遭台北地方檢察院以「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由於昨日是最後一次庭審,他事前表明會詳細說明自己的立場和主張,以證明個人清白。
庭審期間,他顯得相當謹慎,經常反問檢察官侯少卿的詰問,並高喊:「我根本沒犯罪!」對於檢察官侯寬仁早前以其在首次接受偵訊即坦承特別費是公款,作為起訴馬的理由。對此,馬在庭上三度作出澄清,他說︰「檢察官把我的筆錄斷章取義,我的認知是,依照慣例有半數的特別費是對首長的實質補貼,領據核銷後劃入我賬戶就屬私款。不能因我沒照當時尚未實施的特別費核銷制度去做,就說我貪污,這是非常不公平的。」而檢察官在陳述馬的犯罪行為時,馬一直顯得神色凝重並不停搖頭。全案直至昨晚才辯論完畢,預計法院最快將於本月14日作出一審判決。
昨日,一班抗議馬英九的綠營示威人士,和到場聲援馬的藍營人士,在法庭外以口號上演了一場對峙戰。警方為避免雙方衝突,出動大批警力將雙方隔開。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