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9歲少女應約捉蟹期間,慘遭兩名男性友人強姦及非禮案,七名陪審員退庭商議約四小時後,一致裁定二人強姦、非禮、普通襲擊及非法禁錮共四項罪成立,本周四判刑,二人還柙候判。
被判強姦罪成的首被告志生(37歲)為中英混血兒,綽號「鬼佬」,一直依靠綜援金過活,他年少時曾干犯多項盜竊罪,最近一次因為向兒子施用暴力須簽保守行為。次被告侯偉麒(35歲)綽號「喇嘛」,無業,二人原被控七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四罪成立。
案發於去年10月22日凌晨時分,女事主隨兩名被告到沙田黃泥頭地下引水道捉蟹,其間遭次被告以膠索從後綑綁及掌摑,並遭脫去其身上衣物非禮,首被告其後在引水道內將她強姦。
案件編號:HCCC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