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鬍鬚勇上訴獲減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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鬍鬚勇上訴獲減刑半年

【本報訊】在03年警方卧底行動中,有「鬍鬚勇」之稱的商人及一名當時仍在職的警員,在一個生日派對上聲稱「我係14K洪發山」,結果被裁定自稱三合會社團成員罪成,二人同被判囚一年,經上訴後,昨分別改判監禁6個月及8個月。
兩名上訴人為43歲前警員陳建國及綽號「鬍鬚勇」的57歲商人潘志勇(圖),兩人被指於04年5月3日,在尖沙嘴一卡拉OK內自稱為三合會社團成員,當時卧底探員亦在場。
原訟庭法官認為原審判刑過重,亦接納案發於社交活動場合,不涉威嚇及武力成份。
案件編號:HCMA2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