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前助理物料供應員勤奮工作30多年,閒時兼任輔警沙展,養育四名女兒成才,退休後與妻子合作經營小本生意,承接政府紀律部隊制服定單,卻為了6,000元蠅頭小利,向海關及警務處遞交虛假的貨物測試報告,他被捕後解釋是情急下才出此策,因不欲得失邀請投標的單位,昨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柙至下月13日判刑。 記者:楊家樂
現年63歲的男被告周志偉,與53歲妻子黃霓蓉共被控五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男被告承認曾向海關及警務處遞交虛假的廠商會檢定中心測試報告共四項控罪,惟否認曾欺騙懲教署人員,其妻則否認控罪。法官將二人否認的控罪於法庭存檔,不予起訴,妻子獲當庭釋放,哭成淚人。
曾任職輔警沙展
辯方求情時指,男被告家庭背景良好,四名女兒學有所成,分別為心理學專家、採購員、幼稚園教師及法律系學生。他曾於政府物料供應處工作,服務政府34年,一直勤奮負責,由工人晉升至助理物料供應員,其間亦曾任職輔警沙展。退休後被告與妻子合設公司承接政府定單,屬家庭作業,每年營業額只得8萬至37萬元不等,僅夠餬口。
辯方續指,被告於案中與海關的交易只有5%利潤,不夠6千元,與警務處的生意更未完成,因此案中得益不大。被告明知警務處的標書要求制服顏色須跟足標準,對他而言「幾乎不可能」,已打算放棄競投,但為免得罪當局,愚蠢地呈交虛假的證明報告。他最終得知六間獲邀投標的公司,只有自己「夠膽」呈交有關報告。
被告經營的集陞有限公司於去年2月獲邀投標,向海關提供布料,其間兩度提供虛假的廠商會檢定中心測試報告,成功取得11.8萬元定單。去年7月,警務處為水警訂購制服,被告獲邀競投該價值16萬元合約,提供測試報告副本後,被要求呈交正本,但被告託妻子再遞交的文件紙質、顏色與簽名均與一般文件有異,引起懷疑而遭揭發。
案件編號:DCCC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