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20人迫遷霸住公屋女<br>怕有人放火 召消防拉喉戒備

房署20人迫遷霸住公屋女
怕有人放火 召消防拉喉戒備

【本報訊】住在黃大仙樂富邨一名女子,疑長期非法佔用公屋,房署昨日採取收樓行動,因恐防她有過激行動,消防員到場開喉及縋繩戒備,雙方對峙約半小時後,終勸服她開門,成功收回單位。該名女子被送院檢查。 記者:劉永明 徐雲龍

佔用公屋女子姓楊(37歲),有精神病紀錄,其兄指出,該單位是一名朋友提供給其妹居住,並無收取租金,胞兄又指其妹已婚,惟與丈夫分開,社工現已跟進事件,稍後安排她入住中轉屋單位。

3年前由戶主讓予居住

樂富邨屋邨經理林太稱,半年前家訪時,揭發樂翠樓5樓一單位的住客沒有戶籍,調查發現該名女子已入住3年,房署發信通知戶主要求解釋,以及發信着該名女子遷離,但一直未有回音,「知佢一個人住,我哋已經轉介畀社工,佢又冇理我哋,到限期屆滿,驚佢有過激行為,所以搵埋消防幫手。」
昨晨10時許,房署出動20多人收樓,由於恐防楊婦放火及跳樓,消防員攜帶爆破工具到場,並且開喉戒備,消防員並在樓上縋繩,隨時入屋控制場面。房署人員初時拍門,楊婦並不理會,雙方對峙約半小時,其間房署人員及社工不停游說,最後將她勸服開門,楊婦無作出反抗,她事後感覺不適送院檢查,房署人員成功收回單位,消防員亦收隊離場。

單位物件房署保留14日

清理單位的工人,發現裏面凌亂不堪,女住客並養有一隻北京狗,其後漁護署動物管制組人員到場,將狗隻撿走。清潔工人將單位內的家具、電器及雜物搬走,拿往士多房存放。房署指出,至今仍未聯絡到戶主,但房署已依法收回單位,內裏被清理的物件,房署會代為保留14日,若逾期物主仍未領回,房署會作出處理。

漁護署人員將單位內一隻北京狗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