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公司董事被控依靠他人賣淫為生<br>「召妓指南」3年賺1200萬

網絡公司董事被控依靠他人賣淫為生
「召妓指南」3年賺1200萬

【本報訊】警方調查發現一間網絡公司提供一條龍式服務,派出專業攝影師為妓女拍照,然後將照片及資料放在色情網站best161.com,變相成為召妓指南,三年涉賺取1,200萬元。警方去年5月採取代號「煉鋼師」行動,拘捕多名人士,涉案網絡公司董事、攝影師及電腦程式網絡員等七人,昨在九龍城法院被控一項串謀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罪。記者:戴國輝

七名被告依次是陳育斌、黃子榮、林耀聰、關啓昌、李耀強、郭安達及周積盈,年齡30至48歲。首兩名被告是經營該網站的網絡公司ichannelMedia的董事,周是該公司電腦程式員,郭是攝影編輯,其餘被告為網絡公司的攝影師。
控罪指各被告於03年2月至去年5月16日,在香港串謀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七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轉介往區域法院提訊。

7人涉串謀保釋候審

控方指涉案色情網站「best161.com」替妓女賣廣告,如派出攝影師為妓女拍照,電腦程式員則協助製作色情網頁,警方拘捕各人時,部份被告否認指控,強調自己在網絡公司打工,對公司依靠妓女賣淫收入為生一事並不知情。
控方並不反對各人保釋候訊,除次被告有向當舖提供假資料案底外,其餘被告均沒有案底。
第三被告聲稱他每月須到深圳為貓狗拍攝多達八至九次,裁判官准他保釋期間可離開香港,但每周三次須到元朗警署報道,其餘被告則不准離港,各以現金10,000元保釋外出。
資料顯示,另一個色情網站兩名主持人,因串謀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罪名,05年被法庭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執行,及罰款10萬元,成為首宗同類個案案例。根據本港法例,此罪最高可判入獄10年。
案件編號:KCCC468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