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龍式賣淫 首腦須加刑

一條龍式賣淫 首腦須加刑

【本報訊】警方去年8月搗破一個四男一女組成的賣淫集團,以一條龍式服務,安排內地女子循水路偷渡來港,匿藏於旺角及佐敦六個單位,並帶往不同地點賣淫,一手包辦。五名被告蕭式坤、梁動、彭文偉、嚴國彬及彭梅香,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依靠他人賣淫維生及販運他人進港等10項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昨指案件為有組織罪行,涉及非法偷運年輕少女來港賣淫,接納控方加刑申請,向已潛逃的案中首腦加刑50%,判囚5年9個月,其餘3男1女判監1年7個月至兩年10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