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四人坐30年寃獄 FBI賠7.93億

累四人坐30年寃獄 FBI賠7.93億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為了保護線人,居然任由四名無辜市民被誣陷殺人,白白坐了30年寃獄,其中兩人更在獄中病死,他們和死者家屬控告政府,前天(周四)獲判勝訴,政府要向他們賠償1.0175億美元(7.93億港元),是歷來寃獄案中獲賠金額最高的個案。

為保護黑手黨線人

案件前天在波士頓審理,法官格特納(NancyGertner)說︰「花了30年才揭發這不義事件。」四名無辜男子1965年被黑手黨殺手巴博扎陷害,指他們殺死另一名黑幫分子。當時FBI握有證據可以為四人洗脫嫌疑,但為了保護線人巴博扎而任由四人被寃枉陷獄。
四人之中,塔梅萊奧(HenryTameleo)和格雷科(LouisGreco)已在獄中死亡,薩爾瓦蒂(JosephSalvati)和利莫內(PeterLimone)則坐了30年寃獄,終在2001年獲免罪釋放,他們和死者家屬一起控告政府誣陷。
75歲的薩爾瓦蒂說︰「我要錢嗎?是的,我希望我得不到的,兒女孫兒可以享受到。但沒有東西可以彌補他們所做過的事。」利莫內則說︰「這是一段漫長的日子。我希望我所經歷過的,不會再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政府辯稱,FBI沒有責任與地方檢察官員分享資料,因此地方檢察當局的錯誤不應由聯邦當局負責。法官格特納批評這種狡辯「簡直荒謬」,最後重判聯邦政府作出巨額賠償。
美聯社/英國《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