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駁回毛玉萍上訴

終院駁回毛玉萍上訴

【本報訊】前「上海首富」周正毅妻子、上海地產前總經理毛玉萍,因串謀造巿及詐騙半億信用狀共判監4年10個月,她不服造巿案中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立,認為牴觸《基本法》,而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裁定有關控罪合憲,駁回上訴。
終院判詞指出,普通法罪行中的串謀詐騙覆蓋範疇廣闊,但其定義及定罪元素清晰,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的要求;雖然有相關法例的罪行可取代,但控方基於罪行的嚴重性,有足夠理由控以毛玉萍刑罰較重的普通法罪行。
毛玉萍(43歲)於去年1月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判監3年半,其後獲上訴庭撤銷其中一項串謀詐騙罪,但刑期不變。毛於另案承認詐騙半億元信用狀貸款,判監32個月,當中16個月與造巿案刑期分期執行,故共服刑4年10個月,至今已服刑超過1年半。
案件編號:FACC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