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應屆高考男生因不堪考試壓力,今年四月考試後,到跑馬地一私人大廈,偷竊住客放在門外的一雙女裝高跟鞋來「索」,藉此減壓,被保安員發現報警。原被控一項偷竊罪的男生,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撤銷控罪。裁判官昨判他自簽1,000元,守行為六個月,並勸喻他及早接受輔導,以免泥足深陷。記者:蔡曉楓
裁判官昨勸戒被告發現心理有異常時,應盡早看醫生,不要讓問題惡化下去,並提醒其父親在旁協助他。
19歲被告劉志強,為應屆高考生,與父母及一姊同住。他被控於今年4月30日,在跑馬地宜豐大廈一單位外,偷取一對價值300元的高跟鞋。
案情透露,案發日被告到涉案大廈,向保安員訛稱到13樓探訪朋友,保安員卻見他在12樓步出電梯,覺得可疑,於是上樓察看。被告途經11樓梯間,巧遇保安員,被告即拔足狂奔,但從袋中掉出一隻女裝高跟鞋,保安員將被告截停報警。警誡下被告承認剛在灣仔應考高級程度考試,到大廈的12樓門外偷鞋,用來「索」鞋減壓。
辯方指出,早前替被告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認為被告接受適當輔導,情況會好轉。
另科大生偷鞋判感化
另外,一名23歲應屆科技大學畢業生,於今年3月3日到將軍澳寶林邨探望表兄商討畢業後去向,於凌晨1時離開,由於心情煩惱,沿樓梯落樓時,看見一對紅色高跟鞋放在一單位外,他一時衝動偷鞋,卻遭鞋主當警員的兒子目睹,被制服拘捕。
該案被告黃家豪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索閱有關報告後,指黃得到家人支持,遂給予一次機會,接受感化12個月,並叮囑他須依從感化官指示,如有需要,須接受心理輔導。
案件編號:
ESCC2148/07,KCCC2737/07
話你知:衝動控制障礙不同於戀物狂
法庭昨日處理兩宗年輕學生偷高跟鞋的案件,註冊心理學家周婉芬博士解釋,該名中七生並非戀物狂,因為其「索」鞋行為與性無關,而是為減壓,患有衝動控制障礙(ImpulsiveControlDisorder)。
周婉芬表示,被告因受到壓力,從而以一種無法抗拒的方式,來作出明知會傷害自己的行為。由於他不能抵抗誘惑,控制不到自己,最後不但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事後又會感到後悔,若發現自己出現這種心態,便已響起警號,應盡早向專業人士求助。她指患者可透過適當的輔導、藥物等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