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漢非禮10歲童緩刑

智障漢非禮10歲童緩刑

【本報訊】有兩次非禮男孩案底的輕度智障清潔工人,從西九龍中心一間兒童遊樂中心,拐帶10歲男童到樓梯間非禮,並在男童面前自瀆,他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昨指被告不斷重犯,顯示過往判罰起不到作用,惟專家認為全面監管對其康復有效,不想他因監禁而失去受監管的治療,遂判他入獄1年,緩刑3年。
案情指,涉案10歲男童於去年10月14日獨自到西九龍中心的遊樂中心玩耍,31歲被告蘇文德其後將他拐到梯間,撫摸男童臀部,被告將自己的褲脫下,在男童面前自瀆。男童返家投訴及報警,警方稍後拘捕被告。
辯方律師表示,被告智商只有9歲,對性感到好奇,因貪玩才犯案。他自今年2月開始,獲分配一志願機構宿位,可獲24小時監管,如判監恐收回宿位,對其康復構成障礙。
案件編號:DCCC1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