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視障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教育的心光學校,一名已婚學校舍監,涉嫌於04至06年間,非禮一名男學生,他於上周末被捕,被控一項非禮罪名,昨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基於指控嚴重,涉及違反誠信,將被告還柙至8月6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記者:蔡曉楓
被告溫少輝(51歲),報住心光學校,控罪指他於04年7月至06年7月,在香港非禮A先生,據悉事主為一名17歲學生。
被告暫毋須答辯,其代表律師申請保釋時指出,被告已婚,與妻育有一子一女,本身為註冊社工,長期在社會服務機構任導師,為涉案的心光學校舍監。
律師又指,被告篤信天主教33年,是一名虔誠教徒。此外,被告為特能童軍委員,05年獲頒發長期服務獎章。
1897年創校
辯方續稱,被告原定與家人於今個周末到越南參加朝聖旅程,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過去的良好品格及工作性質,其家人願意提供10萬元人事現金擔保,惟裁判官最後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心光學校是香港唯一收錄18歲以下視障學童的資助特殊學校,心光成立於1897年,德國喜廸堪會女傳教士布絲樂女士來港,收容了四名失明女孩,從此發展了心光盲人院,初在土瓜灣興建一所可容納50名失明女童的院舍,至1910年,新院舍設於薄扶林現址,1956年正式定名為「心光書院」並於教育署註冊,開始接受政府資助。
04年被削宿位
心光學校於04年被削減宿位及學額,連四年一度的戲劇夜亦因差點不獲資助而被迫停辦,當時負責籌組此項活動的溫少輝,曾經接受報章訪問,指校方為免令學生錯失表演的機會,就算「蝕本」也要堅持舉辦活動。
案件編號:ESCC33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