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好心情侶在的士拾獲化妝袋,帶往紅磡警署閘前交給一名休班警員,事後感到可疑,向警署報案室查詢,才知休班警員監守自盜。裁判官斥責該名警員的行為絕不能接受,警員對報失財物存有貪念,市民對警隊喪失信心,會助長市民拾遺不報,必須判阻嚇性刑罰,遂判監半年。
被告當差19年
任職警界19年的被告楊啓光(39歲),案發時駐守紅磡警署巡邏小隊,辯方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中學畢業後於88年加入警隊,被告犯案後不僅已遭革職,並喪失宿舍、長俸及女兒教學津貼,被告已深感後悔,亦覺得對不起家人,被告深知其所作所為令警隊蒙羞,故向警隊道歉,他自知難逃入獄,只求輕判。
不過,裁判官強調被告自招惡果,要自行承擔;犯案前月入約2.1萬元的被告,估計損失長俸多達百萬元。
案情透露,一對情侶於今年3月2日,在慈雲山登上的士準備到何文田,其間發現有人遺下一個化妝袋在車內,內有價值500元的水晶用品禮券、內有約50元的碎銀包及三個至少載有200元的紅封包等財物,情侶遂在紅磡警署下車,被告當時尾隨警車從警署閘口離開,情侶向他講述事件始末,並將化妝袋交給被告,被告着兩人離開,兩人見被告折返警署,其後認為事有可疑,遂到警署報案室查問,但報案室警員指沒有收到任何化妝袋。
搜住所起出贓物
警方翻查當值紀錄及閉路電視錄影帶,鎖定被告身份,派員搜查被告住所,起回化妝袋內的水晶禮券,亦在被告住所對開的垃圾桶發現已拆開的利是封。
案件編號:KCCC1999/07
警員監守自盜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