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搜出大量香煙 取消14日減刑<br>葉繼歡申請覆核駁回

被搜出大量香煙 取消14日減刑
葉繼歡申請覆核駁回

【本報訊】一代賊王葉繼歡不服被指違反監獄規則,在未經准許下管有香煙、花生及糖果,結果被扣減14日工資及取消14日減刑,遂以個人名義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他昨在大批荷槍實彈警員押送下,送抵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但隨即遭法官以申請沒有實質理據駁回。

現年46歲的葉繼歡昨坐在輪椅上,由懲教人員推入法庭,再度亮相法庭的葉明顯消瘦,架上一副啡色膠框眼鏡,除望向法官說話外,他一直低着頭,身體有時不由自主抽搐。但面對一代賊王,警方及懲教署人員均不敢怠慢,葉繼歡由囚車押送入法院大樓時,已有大批穿上避彈衣及備有雷明登散彈槍的警員在場戒備,而所有進出法庭人士均被搜身及搜查隨身物品。

違反監獄規例

根據葉繼歡的申請指,懲教署人員於去年11月24日,在赤柱監獄搜查其輪椅背後的購物袋時,發現葉藏有10包香煙、1包鳥結糖及5包椒鹽花生,違反監獄規例。葉被裁定四項未獲授權管有物品罪成,1月上訴時遭駁回。
法官昨也駁回葉的司法覆核申請,指葉一時指物品是自行購買,一時又指物品是其他囚犯在他不知情下放進購物袋,而審訊期間已有證據顯示葉在有關時段沒有購物,監獄閉路電視也攝得有囚犯走近葉背後,葉左右顧盼,顯示葉知情。

理據自相矛盾

葉昨提出新理據指,懲教人員當日曾搜身三次,直至第三次才搜到涉案食品,認為是懲教人員說謊,並解釋在審訊及上訴時從沒提及這理據,是因為他每日需注射九支藥力較嗎啡強勁的止痛針,每隔四小時一次,致神志不清,他又趕急補充一句:「我噚晚開始無打,打咗之後暈陀陀。」但法官還是認為他的理據自相矛盾,最後駁回申請。

96年中彈被捕

葉曾牽涉本港多宗嚴重械劫案,更是首名使用AK-47步槍行劫的悍匪,他曾越柙被列為頭號通緝犯,96年偷渡來港在西環登陸後與巡警駁火,下身中彈被捕,最後被判囚41年3個月,上訴減刑至36年3個月。
案件編號:HCAL80/07

葉繼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