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倉撤海運續租覆核

九倉撤海運續租覆核

【本報訊】九倉(004)就尖沙嘴海港城海運大廈所在地,向地政總署申請延續租用被拒而尋求司法覆核,經政府一方日前表明立場,重申署方根本未就該幅地皮的續約問題作最終決定後,代表九倉全資附屬九龍倉置業的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昨向法庭申請終止司法覆核,獲法官批准,但九倉須支付政府的訟費。隨着官司「和氣收場」,九倉日後可循一般程序,再向署方作出續約申請。
彭力克指出,九倉不會再就04年10月地政總署的決定提出訴訟,但署方日後的決定,九倉仍有權提出訴訟。海運大廈的地皮租約至2012年到期,九倉因計劃在海運大廈末端興建巨型摩天輪及六層高大廈,遂於03年6月主動去信地政總署,要求提早續租,惟署方於04年10月拒絕續租,並指有意將地段以公開競投形式,重新批出地皮發展權。政府重申,當日決定只是拒絕九倉以交回及重新批租契方式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