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女湯麵淥男童罪脫

韓女湯麵淥男童罪脫

【本報訊】居港10年的韓籍女子,今年初在金鐘太古廣場用膳時,鄰座女子為免歲半兒子弄瀉滾熱湯麵,將食物托盤推向她,韓女涉將托盤倒向男嬰,令其身體多處即時起水泡,被控一項襲擊傷人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昨裁決時指男童母親的證供有疑點,裁定被告罪脫,兼得堂費。

男童母證供有疑點

37歲韓籍被告李泳妵,任職旅行社,被控於今年1月14日,在太古廣場的美食廣場內,襲擊一歲半男童,意圖使他身體受傷。被告自辯時稱,當日她用左手托着頭飲用熱湯,左手突被東西撞擊,自然反應揮手撞開該東西,她不知道是盛着湯麵的托盤。裁判官認為另外兩名在場的控方證人與被告的說法相同,卻與男童母親證供有異,故裁定她罪脫。
案件編號:ESCC13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