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昨日發佈證券市場引入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建議的諮詢總結,在23份回應中,21份贊成推行。該所暫定明年2月實施,採用的模式大致與原先建議相若,將全日市及半日市收市時間,分別定於下午4時10分及中午12時40分,然後開始競價對盤;而輸入買賣盤時段會由原先建議的5分鐘延長至8分鐘,對盤前時段則由1分鐘延長至2分鐘。
股指期貨及期權的全日市及半日市收市時間,將相應延長15分鐘,由目前下午4時15分延至4時30分,及由中午12時30分延至下午1時,但最後交易日的收市時間維持不變,為4時。至於股票期貨及期權交易時間不會作出變更。
股票期貨交易時間不變
鑑於交易時段延長,上市科將向上市委員會建議,修訂上市公司發布股息決定及業績消息的運作時間,由目前的4時15分後,延至4時30分後才可發佈。
對於最後決定先行採用固定收市方式,港交所解釋,由於對盤前時段的設計本身,已可用作防止博弈活動的監控機制,為簡化執行程序起見,在首階段將不會採納隨機收市方法,但會密切留意交易行為。
至於沽空限制,港交所同意,若取消或暫停賣空價規則,應准許在競價交易時段內進行沽空,該所已向證監會提出討論此項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