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9歲少女偕兩名男友人,深夜到沙田黃泥頭地下引水道內捉蟹,其間兩名友人涉嫌反綁她的拇指、掌摑她及以刀指嚇,又脫去她全身衣服,拍下裸照,更威嚇將裸照「周街派」,其中一名混血兒男友人,迫令她口交及強姦她。兩名被告昨被控強姦、非禮及禁錮等共七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兩名被告均無業,外號「鬼佬」的首被告志生(37歲),為中英混血兒;次被告侯偉麟(35歲),外號「喇嘛」。
首被告除被控於去年10月22日,在沙田黃泥頭地下引水道內強姦女事主,另與次被告同被控非禮、刑事恐嚇、禁錮及普通襲擊等六項罪名。
拍裸照威嚇周街派
現年20歲的女事主昨甫出庭作供,身體已不住顫抖,當她在庭上指出兩名被告時,身體抖得更厲害。事主作供表示,去年6月透過友人認識兩名被告,案發前三人曾兩度深夜往釣魚及捉蟹,亦曾到過涉案地下引水道。
去年10月21日,即案發前一天,事主在旺角金雞廣場打機,接獲首被告來電相約捉蟹,她應約與兩被告前往該引水道,到達後換上短褲以方便活動。三人在漆黑的地下引水道內捉蟹至翌日凌晨,其後行至一塊大石上休息,當時已近凌晨3至4時。
此時,「喇嘛(次被告)叫我起身擰轉面,手放後面,我以為佢玩。」她於是照做,卻遭首被告以膠索帶從後綁着兩隻拇指,次被告並掌摑她,指她講大話,向外亂說首被告是律師,一手執着她的頭髮將她從石上扯下來。
事主表示從沒說謊,卻遭次被告脫去身上所有衣服,遭他以手指插下體非禮,又以相機拍下其裸照,更威嚇說會將裸照在旺角周街派,首被告在旁亦以手提電話相機拍其裸照,事主喊救命,但遭次被告以萬用刀指着頸項勒令收聲。
引水道內迫令口交
其間他們一直開着電筒照明,事主看見次被告拿起一籮蟹走開,但首被告走向她,脫去褲子,關上電筒,迫她在引水道內口交及強姦她。事主稱「雖然睇唔到佢(首被告),但聽到佢把聲。」當電筒再亮着時,次被告已不知所終。首被告着她不要報警,並在她哀求下帶她離開。
控方開案指,次被告其間曾威嚇將裸照發予色情雜誌刊登,兩被告並於同日晚上,致電事主要她外出,威嚇稱會將裸照周街派,事主大驚,與「契姐」商量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