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龍華仁書院念了七年,那是我求學生涯中最快樂的歲月。我喜歡母校的自由風氣。
在舊生聚會中,大家熱烈地談論往事。一個校友說:「那時我很頑皮,被副校長罰停學三天。」
母校由耶穌會管理,以包容見稱,我從沒有聽過有同學被罰停學的,我於是問他犯了甚麼大事,他回答:「逃學。」
「這可奇怪了,」我疑惑地問:「你逃學,副校長於是不讓你上學。那究竟是獎勵還是懲罰?」
「當然是罰!」他解釋:「逃學是自主決定不上課,停學則是被迫不上課,兩者分別很大。」
或許因為我喝了點酒,一時間我還是搞不清楚為甚麼「不上課」的懲罰是「不上課」,但都不重要了,反正這個逃學小子,已變成一個樂於助人的好好先生,並常常積極參與籌款活動以報答母校。母校的教育,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