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後兩漢爭認司機<br>吹波波皆超標 雙雙被捕

撞車後兩漢爭認司機
吹波波皆超標 雙雙被捕

【本報訊】酒後駕駛屬刑事罪行,但屯門公路昨凌晨一宗輕微交通意外,卻有兩名滿身酒氣的男子「爭住」認是司機。雖然他們不斷灌水意圖沖淡酒氣,甚至被在場警員嘲笑:「飲幾多都冇用喇,頂多一兩度上落!」果然「真、假司機」同告超標,雙雙涉嫌酒後駕駛及妨礙司法公正被捕。 記者:杜建彬

該宗房車撞的士交通意外,僅姓趙(44歲)的士司機輕傷,他送院治理後無礙。被捕兩人分別為懷疑「頂包」的黃姓(34歲)男子、及真司機的馬姓(33歲)男子,經警方調查後他們獲准各以5,000元保釋外出,下月中返署報到。
事發於昨凌晨1時許,趙駕駛空載的士沿屯門公路出九龍,至青龍頭豪景花園對開減慢車速,但尾隨的寶馬房車收掣不及狂撞其車尾。的士車尾毀爛橫亙路中,司機扭傷頸痛楚不適;房車衝前數米才煞停。

或控妨礙司法公正

現場消息稱,房車上走出一對男女,他們似乎並無受傷,隨即由另一輛駛至的跑車接走絕塵而去,的士司機報警,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正當警員在場調查期間,兩名男子先後由朋友駕車送到現場,更不約而同自稱是司機,令警員為之愕然,替他們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俗稱「吹波波」),證實兩人均告超標,而且比法定標準高出兩至三倍,警員於是將他們拘捕,要求到警署作進一步檢驗。
兩人慌忙灌水,又致電友人代為購買更多清水。一名警署警長見狀不屑地道:「飲幾多都冇用㗎喇,都係超標,頂多一兩度上落,乖乖哋上警車啦!」儘管如此,其中一人仍然堅持拿着水樽同行,警員沒好氣地說:「你咪攞囉!」
根據本港法例,酒後駕駛屬刑事罪行,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三年;另外,向警員提供虛假資料,藉此錯誤引導或企圖引導警務人員,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或延誤司法進行,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肇事房車狂撼的士車尾,導致的士司機受傷送院,房車車頭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