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發電廠續牌兩年

青山發電廠續牌兩年

【本報訊】環境保護署昨向中電營運的青山發電廠續發牌照,牌照有效期由下月至2009年底,牌照條款要求發電廠進一步收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等空氣污染物的總排放量,預期09年許可的總排放量,將較05年標準減少15%至27%。

斥要求寬鬆

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批評,環保署對電廠的要求太過寬鬆仁慈,質疑政府對重現藍天的決心。項目主任楊凱珊指,中電若要達致2010年的減排目標,青山發電廠在2008年及2009年的二氧化硫排放上限,應該分別為29,700公噸及24,200公噸,與環保署設定的41,400公噸及39,400公噸,存在很大差異。
中電指續牌令電廠未來兩年有清晰的排放目標,期望盡快完成設立液化天然氣站的法定程序,減少燃煤發電的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