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內地記者控告書商侵權

案件速遞
內地記者控告書商侵權

【本報訊】曾奪得《全國新聞特等獎》兼去年獲國家主席胡錦濤接見的內地記者王廣祥,指夏菲爾出版有限公司於02年出版的《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書,部份內容抄襲其報道文章,歪曲其原意,又盜用了三幀圖片,遂入稟區域法院禁制對方繼續侵權,並索取賠償,包括調查事件及諮詢法律意見所花的53,000元。
原告王廣祥在入稟狀指,他於98年與徐明及施中梁,寫了《如東金融系統大賄賂串案偵破紀實》的報道,在《南通日報》刊登了三日;至04年才在新加坡發現被告出版的書籍內容及相片侵權,對方曾答應賠償及道歉,但一直沒有辦到,而他仍然在不同的書店及美國的圖書館發現書蹤,遂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DCCJ31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