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液淋妻下體 夫囚32個月

腐液淋妻下體 夫囚32個月

【本報訊】七旬老翁懷疑內地分居妻子,將一個夫妻共同持有的廣州物業私下變賣,與妻交歡後,深宵醒來用清潔劑淋向妻子面部及私處,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潑腐蝕性液體及襲擊罪,法官鮑理賢昨判案時指,老翁思想幼稚,遭妻騙財才會出於一時衝動犯案,考慮其妻現已康復,故判他監禁32個月。
法官昨指,被告後悔被一個不值得信任的妻子欺騙,他過去70多年在港奉公守法,今次亦無預謀犯案,他因思想幼稚,遭妻子騙走他畢生大部份財富,還要面對妻子態度逆轉,相信他於案發時應該感到非常無助,才會因一時衝動用清潔劑傷她。

錢用完後妻態度逆轉

女事主鄒月好聞判隨即在庭外呼寃哭訴:「佢講衰我,就可以判輕啲,其實佢一啲都唔幼稚,佢早有計劃,我根本冇呃佢!我對個判刑好唔滿意,對我唔公平,我到𠵱家仲成日發噩夢。」
72歲被告黎鴻,於04年在火車上邂逅54歲妻子鄒月好,兩人相識兩個月後閃電結婚,被告以20萬元買入廣州一個單位,與鄒聯名持有,再付4萬元裝修,讓鄒暫住。鄒不時來港與他生活,惟鄒在錢用完後,態度逆轉,即使來港亦不陪他,還借故取去屋契,他懷疑妻子想將業權轉給她兒子,自始爭拗不斷,婚姻維持僅一年,被告便於05年8月決定離婚及出售該物業,要鄒償還14萬元,離婚手續要到今年10月才完成。
兩人雖然正在辦理離婚手續,但妻子來港時,仍會住在被告位於梨木樹邨的寓所。今年4月29日,鄒到被告家中,被告要求鄒還錢遭拒,當晚交歡後,被告疑因氣上心頭,以清潔劑淋向鄒的面部,又扯開其內褲,將剩餘的液體淋其下體,並說:「你都有今日。」鄒感面部刺痛,衝入廁所清洗傷口,被告在鄒逃離寓所時,將她拉跌,用腳踐踏其左大腿,鄒幾番掙扎成功逃離寓所。
案件編號:DCCC462/07

老翁用清潔劑淋妻示意圖

1〉鄒月好在睡夢中先被丈夫用腐液淋面,再被扯開內褲,用清潔劑淋下體

2〉鄒婦衝入廁所清洗傷口

3〉鄒婦擬逃離寓所,卻被丈夫拉跌,左大腿更被他踐踏
資料來源:案情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