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愈來愈多市民購買個人醫療保險,希望患病時可負擔到私家醫院的治療費用,免卻在公立醫院輪候,也毋須擔心「有病冇錢醫」。有私家醫生提醒市民,購買保險時最好附加月費平均100多元的「額外住院賠償」,以減少自己的墊底費;並要追問清楚醫生收取的費用,比較是否高於市場水平及保險能否覆蓋,「唔使怕唔好意思」。
小心「買咗等於冇買」
翹采醫務中心總監梁國齡表示,比較過很多不同醫療保險後,認為一名青年人若患病時只需住私院大房,每月保費平均介乎200至300元。醫保一般可賠償8至9成醫療費,其餘要病人自付;他特別建議市民附加購買額外住院賠償,將自付費用進一步減低。
他又指,曾有一名病人以為公司為僱員買了醫保即可,但原來該保險每項手術最多賠償8,500元,只可進行如刮宮等小手術;保險只賠償每日病房房租最多150元,但現時私院大房每天要500至600元,病人「買咗等於冇買」。他建議市民要看清楚公司的醫保,或需自己再購買一份。
購買醫療保險及索償須知
1.不要盲目跟隨保險經紀轉保險公司,尤其曾患病及索償
2.應附加購買額外住院賠償
3.病人應問清楚醫生收費及保險是否能覆蓋
4.保單不應限制可選擇的醫生
5.即使公司有替僱員購買醫療保險,也應考慮自購一份
6.要留意每項賠償的最高金額,而非整份保單的總賠償
資料來源:翹采醫務中心總監梁國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