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車上肛交 終審維持撤控

兩男車上肛交 終審維持撤控

【本報訊】兩名男子在停泊路面的私家車上肛交,被控非私下作同性肛交罪,是《刑事罪行條例》自91年修訂及生效後首宗檢控該罪的個案,裁判官以控罪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而撤控,因而觸發控罪是否違憲的爭議,終審法院昨裁定控罪歧視男同性戀者及違憲,駁回律政司的上訴。
惹爭議的《刑事罪行條例》第118F條,規定任何男子與另一男子非私下肛交即屬犯法,可監5年。
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判詞指,條文本身針對男同性戀者,異性戀者作出相同行為卻不會控以相同控罪,明顯地兩者間有不同對待;既然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均可控以普通法的「有違公德行為」,而律政司又未能證明有何合理需要制訂一項特定的條文規管男同性戀者,條文實歧視男同性戀者,侵犯他們可享的公平權利,確屬違憲。
至於裁判官撤銷控罪的做法,法官李義指出,當控罪涉及是否合憲時,裁判官應按《裁判官條例》將案押後,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由上訴法庭判決是否合憲,若屬違憲,才決定是否根據條例修訂控罪及發還審訊。
案件編號:FACC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