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去年大舉搜查中原地產多個辦事處,拘捕中原多名高層職員,涉貪污舞弊,調查有突破性發展。中原地產一名負責工商舖的董事總經理,於去年利豐集團以2.4億元購入長沙灣一幢物業期間,涉嫌向利豐一名總經理提供80萬元賄款,作為對方聘用中原為代理的報酬。二人昨遭廉署正式起訴行賄及受賄罪名,旋即解上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記者:蔡曉楓
首被告陳雁樓(47歲),案發時為中原地產(工商舖)董事總經理,現已離職;次被告何偉中(50歲),為利豐(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昨分別獲准以現金5萬及1萬元保釋外出。兩人昨午身穿便服由廉署車輛接載到庭應訊,當繙譯讀出控罪後,兩人先後輕聲回應「明白」,表現平靜,何更不時望向旁聽席上的妻子。陳雁樓被控一項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何偉中則控以代理人收取利益罪,均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1日再訊。
控罪指陳雁樓於去年8月11日,向何偉中提供80萬元報酬,作為利豐(1937)有限公司購買長沙灣道924至926號物業(捷成汽車集團大廈)的交易中,聘用中原地產作為代理;何偉中被控於上述日子收取有關報酬。
涉案人多或會增被告
控方在庭上表示,本案涉及人數及證物眾多,申請將案押後8個星期,以待向律政司取得法律指示,或加控兩名被告更多控罪,及陸續起訴其他涉案人士,案件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控方續指,不反對兩名被告保釋外出,但基於案情嚴重,要求兩人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境。
代表律師替何偉中申請離境時指,何在利豐身居要職,主要負責海外地產投資,到不同國家處理業務,自去年10月交出旅行證件後,未有離港,嚴重影響其工作。
控方表示,今年初申請延期扣留兩名被告的旅遊證件時,何偉中並未提出反對,裁判官鑑於案件牽連甚廣,若被定罪可處長期刑罰,最後拒絕有關申請。
廉署去年一舉拘30人
廉政公署去年接獲貪污舉報,懷疑有人在多宗住宅物業交易及租賃工商舖位物業交易時,涉及提供及收受非法回佣,遂展開調查。去年10月16日,廉署人員先後到中原集團位於中環新世界大廈的總部、位於旺角朗豪坊的九龍商舖部總部,及該公司在葵芳新都會廣場的辦公室搜集證據,緊隨展開拘捕行動。
廉署於行動中共拘捕30人,其中19人為中原地產職員,包括中原高層及前線職員等。而廉署曾會見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
廉署為推動地產代理業界反貪污,去年8月與地產代理監管局推出為期兩年的「地產代理專業道德計劃」,在短短兩個月內已舉行五次研討會,接觸了300多名地產代理。案件編號:ESCC3283/07
中原地產高層涉貪污事件簿
捷成汽車集團大廈小檔案
地點:長沙灣道924至926號
地盤面積:逾1萬方呎
總樓面:約10萬方呎
落成日期:1985年
原業主:捷成洋行
買家:利豐(1937)有限公司
06年成交價:2.4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