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暴屍16小時<br>警方消防食環署官僚害事

老翁暴屍16小時
警方消防食環署官僚害事

【本報訊】一宗「屍體發現」案件,揭示三個政府部門協調混亂、互相卸責的官僚作風。一名失蹤數天的八旬老翁,前日下午已被人發現倒斃在藍田廣田邨一條引水道內,雖然警務處、消防處和食環署分別接獲通知處理,但屍體由日落等到日出,整整16小時後才被運走。有立法會議員批評事件既不尊重死者,也嚴重威脅環境衞生。記者:伍浦鋒

慘被「暴屍」近16小時的老翁姓梁(81歲),原居於藍田一間老人院,上周末(14日)院方職員發現梁伯失蹤,通知警方協助尋人。直至前日下午4時20分,有途人發現一名男子疑從高處墮下、倒卧在廣田邨廣靖樓對開不足20米的一條引水道內,於是報警。救護員到場後證實該男子已身亡,警方確定死者正是日前失蹤的梁伯。

烈日暴曬屍臭四溢

警方其後在現場展開調查,一度到引水道上方10米山坡通道搜查可疑物品,至前日下午6時32分,警方知會消防派員到場協助搜索。不過,警方在晚上約11時完成調查工作後,梁伯遺體卻要等到翌晨8時15分才由食環署的仵工抬走,其間屍體只是用黑膠布蓋住。有街坊指出,近日天氣酷熱,屍體在烈日下暴曬,又被引水道內的污水滲濕,加速發臭腐爛,令附近一帶屍臭四溢。
對於梁伯遺體為何要到翌日才運走,各部門說法不一,其中負責處理屍體的食環署將責任推給消防處,該署發言人表示仵工約凌晨零時抵達現場,由於現場黑暗濕滑有危險,基於職員的人身安全,因此要求警方通知消防派員協助,發言人續稱:「消防處表示事件沒有急切性……消防處建議天亮才派員提供協助。」
不過,消防處發言人則強調,消防員是基於食環署員工指現場有危險,才作出延至翌日清晨再協助的決定。「咁佢哋(食環署職員)都話現場危險,我哋都要顧住自己同事嘅安全。」發言人重申:「第二朝佢哋(食環署)毋須我哋協助,自己都可以抬走(屍體)。」警方發言人則表示,完成初步調查後已即時聯絡有關部門處理屍體,屍體運走前一直有警員留守現場。

議員促各部門解釋

記者昨晨在現場所見,消防員在早上7時再到現場,並在引水道斜坡架設長梯,但食環署仵工卻自行在引水道另一端將屍體運走,消防員見狀便收隊離場,雙方毫無合作性可言。本身是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市民遺體暴露咁耐都冇人處理,係對先人不敬,對環境衞生亦都唔好。」他續稱:「各部門應該一直有程序、有指引處理屍體,點解今次會發生咁嘅事?事後大家仲要互相推搪,希望幾個部門可以有合理解釋。」

老翁暴屍示意圖

前日16:20
失蹤數天的老翁被途人發現由高處墮下,倒卧在藍田廣田邨對開山坡下之引水道

前日18:32
警方初時要求消防到場協助搜索可疑物品,至凌晨零時又應食環署職員要求召消防到場協助處理屍體

昨日08:15
消防員基於抬屍沒迫切性,延至清晨才再到場候命協助,最終屍體經暴屍16小時後才由食環署職員抬走

老翁暴屍 三部門版本

警務處:警方完成初步調查後即時聯絡有關部門協助,基於現場環境及各部門配合,於昨晨運走屍體。

消防處:昨日凌晨應警方要求出動協助處理屍體,惟食環署職員稱現場黑暗濕滑,消防認為事件沒迫切性,建議天亮才再出動,最後食環署人員毋須消防員協助下自行運走屍體。

食環署:食環署前晚收到警方通知處理屍體,由於現場黑暗濕滑,遂要求消防協助,惟消防基於人身安全,建議天亮才再出動,至昨晨食環署再收到警方通知到場運走屍體。
資料來源: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