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男教師兩度非禮12歲童

案件速遞
男教師兩度非禮12歲童

【本報訊】小學男教師結識一名12歲男童後,騙取其母信任,兩度藉故到男童家過夜,肆意淫辱男童,摸其下體、臀部,甚至替他手淫,其母發覺兒子疏遠對方,感到可疑,查問下揭發案件,涉案教師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下月7日判刑。
案情透露,受害男童於去年7月告訴母親,31歲被告林智勇是友人的小學老師,要求與被告一起到天水圍泳池玩耍,其母透過電話與被告聯絡後,知悉他為教師,遂同意兒子跟隨他往游泳。
至今年二、三月,被告在與男童燒烤及觀看太空館電影後,先後兩度要求到男童住所借宿,與男童在客廳同睡,乘機觸摸他的下體及臀部,並替他手淫,警方於今年3月17日將被告拘捕。
被告現獲准以兩萬元保釋外出,等候精神及心理專家報告始判。
案件編號:FLCC13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