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31歲的外國留學生,學成回港後98年加入政府任政務主任,先後被編配在民政事務局及運輸署工作,但他因處理圖像文書時遇上障礙,又不懂分配下屬工作,入職兩年被迫自行辭職,他事後驗出自己患上焦慮症,指政府及上級涉殘疾歧視,入稟索償逾2,000萬元,區域法院昨指其上級單憑觀察他的症狀,不足以確定他患精神病,故不能夠構成歧視,裁定他敗訴。 案件編號:DCEO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