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的士司機聲稱因貧困「發窮惡」,突然向一名上學途中的16歲女生,扑頭打劫,更一度將女生強行拖上的士車尾箱,幸得79歲的好心老伯制止,的士司機見事敗才逃去,可憐女生被扑穿頭,縫了23針,仍需接受心理輔導。司機昨在高等法院認罪,還柙至明日判刑。 記者:黃詠鍶 溫文學
被告何富棠(37歲),被控蓄意傷人及企圖搶劫兩罪,辯方大律師姚本成求情指,被告於00年證實患上抑鬱症,雖然現時經醫生診斷後,顯示他無精神病,但律師與被告會面時,發現他頭、頸均會不由自主抽搐;大律師指,被告已離婚,因貧窮才犯案,向受害人施襲全因希望能更容易得手,希望法官能夠將兩項控罪一併考慮。
案發於去年11月4日上午8時許。當時在柴灣一所中學讀中四的受害人曾嘉寶,由柴灣地鐵站向學校方向走去,行至新廈街時,突然感到有人以硬物打她頭部,她轉身發現被告手持一木棍狀物體向她施襲,稍後被告將她拖到停泊路旁的一輛的士的車尾箱內,並搶去她的書包,繼續打她頭部。
受害人不住掙扎,被告卻突然將她拖出車尾箱,然後將她的書包掉到一旁,再不停用腳踢向躺在地上的受害人,幸好一名姓區的長者上前制止,被告見事敗才驅車離去,其後於現場附近被警方截停拘捕。受害人頭部血流如注,送院治療四天才出院。
警方在涉案的士車尾箱內發現一支木棍及一個鐵鎚,並在木棍上發現受害人的DNA。
區伯獲頒好市民獎
受害人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頭部縫了23針,身體雖已康復,但仍需接受心理輔導。
現年79歲的區伯昨接受本報訪問說,當時抱着「幫到人就幫」的心態,在一群圍觀的途人中挺身而出,將被告嚇跑,區伯事後獲頒好市民獎,他表示曾收到受害人學校的感謝信,受害人的家人亦有邀請他晚飯,但他認為只要受害人能夠康復他已感到高興,故婉拒其家人的好意。
案件編號:HCCC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