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及標籤)規例》雖規管「檸檬味餅亁」不可充當「檸檬餅亁」,卻任由食品以「檸檬圖像」等手法瞞天過海;該法例又遜於英國、澳洲等,沒有要求列明水果含量比例,叫消費者如瞎子摸象般「靠估」。
部份國家限制圖像
消委會的《選擇》月刊指出,在港市面有售的餅亁等,就算配料表已列出只含藍莓味香油,名稱也寫明是「藍莓味」餅亁,但就算包裝印有藍莓圖像,消委會稱按食物安全中心意見,該餅亁標籤也沒違例。
不過,消委會指出在部份國家如英國,法例指明不許預先包裝食品標籤上附有某食物如水果的圖像,除非其味道是完全或主要來自圖像所示的水果等。
消委會又說,法例只規定在標籤列明配料,並由多至少排列,但毋須列出含量,消費者只能憑排序「靠估」;但在英國、澳洲及新西蘭,若食品名稱中提述某種配料,如「士多啤梨乳酪」,或印有「士多啤梨圖像」,也需在配料表清楚列出如「士多啤梨(7%)」等資料,供消費者參考。
食環署發言人說,預先包裝食物若只含水果味調味劑,卻在包裝印有水果圖像,需按個別情況考慮是否屬違法。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