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貨車司機涉嫌撞死準備在路旁點貨的男子後不顧而去,死者同事並未目擊案發經過,僅記得涉案貨車車牌的其中3個號碼,幸有市民及時記下車牌號碼通知警方,警方在案發後四小時截停貨車,死者家屬對貨車司機僅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感到愕然,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41歲被告謝劍清,現任職保安員,被控於去年9月11日在深水埗通州街,不小心駕駛貨車,撞死42歲貨車司機陳榮強。
28歲跟車工人KhanAfsar昨在庭上供稱,他與陳是同事,案發當日將貨車停泊於深水埗通州街,至上午10時許,兩人下車點貨,陳從司機位下車,他從前座乘客位下車,他突然聽到一聲巨響,發現陳倒卧車後,有一輛白色貨車高速駛離現場,他僅看見其中三個車牌號碼,遂報警求助。
貨車表面無血迹
控方昨透露,由於有市民記下了涉案白色貨車的車牌號碼,故警方在案發四小時後在九龍區尋獲貨車,並將被告拘捕。不過,辯方律師在庭上表示,貨車表面沒有任何血迹,亦沒有撞到人的痕迹。數名死者親友昨到庭旁聽,死者胞姐對被告僅被票控不小心駕駛感到愕然。死者生前與母親同住,家人對於被告涉撞死人不顧而去感到氣憤。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續審。案件編號:KCS59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