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兩鐵統一罰則

立法會通過兩鐵統一罰則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通過兩鐵合併的附屬法例,將地鐵及九鐵現時罰則統一。法例通過,正式代表完成兩鐵合併的立法程序,地鐵會在9至10月間舉行股東大會,通過與九鐵合併的決議,料11月可落實合併,兩鐵將易名為香港鐵路。

講粗口可罰5000元

法例通過後,乘客在兩鐵範圍講粗口,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在兩鐵範圍內攜帶動物或將腳放在座位上等,最高罰款2,000元。民主黨涂謹申提出多項修訂,包括建議將兩鐵保存乘客失物的限期,由1個月延長至3個月,以及取消講粗口即屬犯法的條文等。他又提出「日落條款」,建議附例在兩鐵合併後15個月便自動失效,地鐵公司需要檢討有關附例,涂謹申表示,建議方便市民及遊客。不過有關修訂得不到保皇黨的支持,全部被否決。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重申,地鐵公司會全面檢討所有附例,並在一年內向立法會交代。附例通過後,地鐵稍後會召開股東大會,表決是否接納合併條件。地鐵希望能於年底前完成合併,之後會減票價。

兩鐵合併後部份附例罰則

粗言穢語
最高罰款:5,000元

招攬
最高罰款:5,000元

未經特准展示宣傳資料
最高罰款:5,000元

遊蕩
最高罰款:2,000元

將腳放在座位上
最高罰款:2,000元

不排隊
最高罰款:2,000元

演奏樂器
最高罰款:2,000元

攜帶動物
最高罰款:2,000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