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3周刊》被拒上訴終院

案件速遞
《3周刊》被拒上訴終院

【本報訊】02年11月出版的一期《3周刊》刊登受虐女星裸照,不服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為第三類淫褻及不雅物品,經上訴後上訴庭認為審裁處決定正確,維持評級,《3周刊》不服,昨申請上訴往終審法院,但遭上訴庭駁回,《3周刊》仍可向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許可。
代表《3周刊》的大律師指,本案涉及重大法律觀點,包括審裁處作評級時是否需要考慮侵犯私隱的問題,以及舉證標準;但上訴庭法官反駁,以本案而言,明顯女星被拍照時是遭拐走及虐待,毋須考慮私隱問題。
《3周刊》於02年11月2日出版的一期,以「被虐裸照真相公開」作封面,於封面及內頁刊登女星被虐裸照,後遭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第三類淫褻物品。
案件編號:CACV315、3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