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離婚若錯在丈夫<br>女方分六成家產

深圳離婚若錯在丈夫
女方分六成家產

深圳為加大對婦女權益的保護力度,擬規定夫妻離婚,若是因男方有重婚、包二奶及虐妻等過錯導致離婚,無過錯的女方至少可分得六成家產。支持者認為「(此舉)能有效控制男人包養情人二奶」。但反對者批評新規定「有違男女平等的精神,且女方有無過錯誰說了算?」

據《深圳商報》昨日報道稱,深圳市正在加緊修訂《深圳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草案,在更廣泛徵詢社會各方意見後,爭取年內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新草案針對包二奶虐妻

據悉,草案最引人矚目的創新條款,是規定了若離婚是因男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之一的過錯所引致,無過錯的女方可分得共有財產的份額,至少六成。而對女方造成人身損害或其他損害的,還應當給予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
草案又規定,若證明男方在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等,女方分得的財產可進一步提升至不少於七成。且在離婚後有兩年追訴期。另外,草案又規定男方購買給婚外第三者的固定資產也視為夫妻共有財產。
牽頭起草該修訂草案的深圳市婦聯稱,對財產分割比例作出新規定,是因為在深圳各區的調查顯示,離婚中的過錯賠償額度法律規定不明,法院判決一般在一萬至五萬元,不利於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

「女人絮絮叨叨算不算錯?」

據悉,深圳每年有不少因離婚引起的爭產官司,因此不少情侶近年時興婚前財產公證,避免日後萬一因不合而離婚,為爭產而反目成仇。而許多網民對深圳的有關修訂草案有異議,有網民指出,「關鍵怎麼證明誰有過錯?天天絮絮叨叨的女人,算過錯嗎?」另有網民擔心有越軌行為的男人「總有對策的,以後女人想離婚都離不掉了。」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