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阻止偷車罪行一直是警方重點執法工作之一,但警監會工作報告披露,在一宗懷疑偷車案中,警方原有多次機會防止偷車罪行,但因處理的多名警務人員並無即時採取行動,扣押涉案車輛進行科學鑑證,白白放走偷車疑匪。警方投訴警察課經調查後,證明有關的女高級督察及刑事偵緝探員疏忽職守屬實。
警監會06年工作報告指出,該案投訴人在一個車展發現一輛黑色私家車的型號及特點,均與其早前被偷的白色車輛相同,懷疑其被偷竊的車輛遭改裝,他隨即報警。兩名軍裝警員接報到場,發現該車的相關資料並非失車,但該車的引擎編號金屬板明顯較薄,而且該車有投訴人所述的特點,認為案件可疑,於是要求刑事偵緝探員進一步調查。
兩名刑偵探員到場,並無發現車輛的底盤及引擎編號有曾被改動的痕迹,認為事件無足夠證據可即時扣押車輛進行科學鑑證,聲稱該車的車主只同意把汽車留在車展內,等候進行科學鑑證,有關探員向一名女高級督察滙報結果,認為案件無可疑。
無即時扣押車輛
怎料,當警方擬進行科學鑑證當日,該車輛竟報失,兩個月後尋回,但部份零件已被偷去,底盤編號也遭塗污損毀,警方無法追查該車的真正身份,以確定是否屬於投訴人,懷疑該車被偷車集團改裝,並成功轉售。投訴人對此非常不滿,指控有關警務人員疏忽職守。
投訴警察課調查後稱,有關警務人員並無即時扣押車輛,又無徵詢專責調查偷車的警方專家意見,而涉案的女高級督察又無即時採取行動追查車輛的真正身份,令多次可阻止該車被改裝轉售的機會白白溜走。警方稱指控屬實,有關人員遭警告及記錄在案。
另有一名中學生投訴遭警方學校聯絡主任拍打耳光多次及腹部被搥打兩拳,但因缺乏獨立證人或佐證,投訴警察課調查後列為無法證實。此外,警監會就外洩投訴者資料事件,截至去年底為止,共接獲100名受影響市民提出的不同訴求,當中有29人申請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