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 歡 - 邁克

尋 歡 - 邁克

我認為「尋歡」這個名詞非常妙。它既含蓄又明朗,斯文得來生動入微,除非中文程度不幸卡在初級幼稚班,否則不會產生任何誤解和幻覺,以為揹着這兩個字的事主中意落機鋪打機,或者醉心遨遊廸士尼樂園。政治也十分正確,不分宗教信仰膚色種族的男女老嫩都合用,不帶貶義之餘,散發教人方便認同的存活價值觀。不是嗎?人生在世,得意固然須盡歡,貪得意玩玩也沒什麼大不了。你看近年全球氣候之反常,應該出猛太陽的時候老實不客氣落雪,龍捲風倚熟賣熟喜歡來就來,這邊廂酷熱到山林動不動引火自焚,隔籬埠卻又洪水氾濫,明顯已經邁進世界末日時期,真神阿拉佛祖菩薩基督耶和華聯手打救,都未必有本事挽回生態破壞的狂瀾。到了困在煉獄才驚覺未曾玩夠(或者更冇陰公的未曾玩過),真是喊都無謂,據聞那裏的獄卒不稀罕賄賂,不會貪圖一包濾嘴萬寶路放你出去狂歡半個晚上,又未必會好彩到和畢彼特伉儷鎖在同一牢房,因寡歡而鬱鬱,就算最終被打發上天堂,也難免深感遺憾。
尾隨「尋歡」的「作樂」就有點悲涼,要「作」方才得「樂」,那麼委屈勉強,有違歡樂原義。在我的詞典,「消遣」可以接受,以前老派人見面,互相關懷過肚皮的飽滿度之後,跟手垂詢的往往是「點啊?呢排有乜消遣?」包含面廣闊,行街食飯睇戲遊車河統統囊括,不一定是那種特定的風流行徑。捨「尋歡」不用,等而下之的是生硬唐突的「召妓」和「叫雞」,層次完全不同,一來未必與事實相符,老羞成怒的當事人可以告你誹謗,而且商業味道濃郁,雖然跨入歡場預了花費,講錢始終失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