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近6旬保安員租住深水埗一單位,因冷氣機漏水而罷交租金,女業主與前夫上門理論之際,保安員持菜刀在樓梯追逐業主前夫時斬傷他,前夫因頭骨碎裂3日後死亡。保安員早前在高等法院裁定一項誤殺罪名成立,昨判監7年。
59歲被告王瑞木,他被指於去年8月16日在深水埗大南街一單位,誤殺業主的55歲前夫王源康。
裁定誤殺罪成立
辯方求情時指,王源康案發時先拿起菜刀,被告奪刀糾纏時誤傷王,但法官不認為意外才釀成血案,由於單位當時已斷水斷電,故不相信王能摸黑到廚房拿取菜刀,報告亦指被告性格衝動,法官強調不可使用暴力來解決問題,法庭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遂判被告入獄7年。被告原打算承認誤殺罪,惟不獲控方接納。陪審團經商議以6比1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立。
案件編號:HCCC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