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予中產法援 勝訴才收費<br>法改會建議設按條件收費基金

擬予中產法援 勝訴才收費
法改會建議設按條件收費基金

【本報訊】法律被視為「有錢人的遊戲」,沒資格申請法律援助的中產,最難透過司法制度尋求公義。法律改革委員會昨日建議政府放寬申請法援的資格及成立「按條件收費法援基金」(CLAF),採取「不成功不收費」的營運模式,當輸掉官司,會由基金支付對方律師費,令現時約佔本港人口29%,既未受惠於法援,又非富豪的中產受惠,預料交通意外、消費品等訴訟會增加。

料增消費誹謗訴訟

法改會按條件收費小組委員會經過四年研究及諮詢,昨日發表最後報告書,建議從改革法援及成立CLAF着手,有限度地引入按條件收費制度。按條件收費是指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如敗訴不會收取律師費;若勝訴,除可收取本身的律師費外,還可收取一筆相等於律師費某個百分比的附加費。
委員會主席陳坤耀解釋,CLAF的概念是由基金出錢聘請律師,律師若敗訴不收費,對方的律師費則由基金支付。若勝訴,除正常律師費外,律師還可獲另一筆相等於律師費15%至20多的收費。小組委員石永泰資深大律師指許多勝訴極高的案件,如交通意外,中產苦主往往因是「夾心階層」,不合資格申請法援,又花不起錢聘律師,未能透過法律途徑取得最好賠償。
陳坤耀指CLAF推行後,估計能吸引工傷、消費品、誹謗等民事訴訟採用。「基金會計過勝算有幾多先批核,唔怕濫用導致訴訟大增。」此外,委員會建議將現時申請法援輔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即扣除每月必須開支及自住樓宇外,每年可動用財政資源),由現時的約45萬元作相應調升。

可引入判決額收費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郭兆銘(CliveGrossman)反對按條件收費制度,「如果律師輸了官司沒錢收,客人那會聘到最好的律師?」律師謝偉俊則認為法改會可引入美國的按判決金額收費制度。

報告書主要建議

(1)擴大法援計劃
‧將申請「法援輔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由現時約45萬元提高約200萬元
‧增加法援計劃可適用案件

(2)成立「按條件收費法援基金」(CLAF)
‧動用基金聘請律師,若敗訴,律師不收費,對方律師費由基金支付;若勝訴,則除正常律師費外,律師還可得到另一筆收費

資料來源:法改會

建議可處理案件

‧人身傷害案件
‧誹謗案件
‧專業疏忽案件
‧涉及遺產的遺囑確認案
‧消費者案件

資料來源:法改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