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僱主言語不通 捱罵拿少主出氣<br>扭傷女嬰手腳印傭認罪

與僱主言語不通 捱罵拿少主出氣
扭傷女嬰手腳印傭認罪

【本報訊】首度來港打工的印尼籍女傭,因與僱主言語不通,常遭責備,她疑為洩憤,竟將年僅兩個月大的女少主拿來出氣,扭傷她的手腳。女嬰母親意外發現女兒大腿腫脹,才揭發女兒身上多處骨折,現時11個月大的女嬰尚未學懂爬行,未知傷勢會否影響成長。女傭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案件押後至8月15日,先領取女嬰的最新傷勢評估報告始判。 記者:陳曉薇

28歲印尼籍被告EniAgustiningsih,被控於去年10月某天,對當時年僅兩個月大的女嬰作出一些行為,令她身體受損。案情指,任快餐店廚房工人的男僱主及任售貨員的女僱主,自去年8月15日起聘用被告任家庭傭工,負責照顧當時6歲的兒子及兩個月大的女嬰,至去年10月18日,女僱主替女嬰換尿布時,驚覺女嬰左邊大腿腫脹,隨即將她送往醫院檢驗。

或會導致長短手

醫生其後證實她大腿骨幹有骨折,傷勢非由意外造成,經進一步檢驗,顯示女嬰左邊大腿骨節、左邊上臂骨幹末端軟骨及左腳近腳眼位末端均有骨折,被告隨即被捕。據女嬰母親指,女嬰現時尚未學懂爬行,不能向左反身,左邊手肘無力。
法官蔡慧蘭為了解女嬰傷勢,昨特別傳召負責檢驗女嬰的明愛醫院兒科醫生許慧嫻出庭作證。許慧嫻指,女嬰主要傷勢在左邊大腿及左邊手肘,當時左邊大腿腫起,估計在一星期內遭扭傷引致,其他傷勢相信也因扭傷造成。由於女嬰骨骼仍在生長階段,暫時未能確定傷勢對其成長造成甚麼影響,她只擔心女嬰年幼受傷,成長後會出現長短手或大細手,女嬰要受觀察直至6至7歲。
辯方大律師麥嘉豪昨求情時表示,被告在家鄉也有一名7歲女兒,這是她首次來港任家傭,因她只略懂廣東話,平常多以身體語言與僱主夫婦溝通,在溝通上遇到困難,女僱主不時會以廣東話向她大聲呼叫。法官在聆訊完畢前特別提醒被告,叫她講出犯案原因。
案件編號:DCCC11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