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停牌飆車監兩年<br>釘牌五年屆滿須重新考牌

狂徒停牌飆車監兩年
釘牌五年屆滿須重新考牌

【本報訊】屢次違交通規例的男子剛刑滿出獄一個月,再度違規,為逃避警方追截,由沙田沿吐露港公路瘋狂飆車至大埔,在馬路上橫衝直撞,時速最高達130公里,其間一度在燈位前停車,但又加速開車,將攔阻他的警員拖行及甩開。該男子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等四罪,昨被判囚2年及停牌5年,法官同時引用《道路交通條例》下令他2012年停牌屆滿後,須重新考牌。
現年28歲的被告蘇保福,由99年至06年間曾被罰停牌四次,其中一次停牌期達3年,他因三度違反交通例入獄,本案已是他第三次在停牌期間駕駛,案發前因停牌期間駕駛入獄,出獄僅一個月。

時速130公里逃警追捕

事發於去年8月15日晚上11時,交通警員在沙田大埔道向大埔方向,示意駕駛輕型貨車的被告停車,被告突然加速,警員遂追截。被告以時速110至130公里行駛,逢車過車,被告終在大埔區一交通燈前停車,警員上前拘捕時,被告突然開車,男警員千鈞一髮間打開被告車門,揪着被告衣襟,試圖強行拉被告落車,卻遭被告加速而甩到地上受傷,被告其後在大埔教育學院外棄車逃走,但最終被警拘捕。案件編號:DCCC2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