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蔡鎮華指出,一般用作搭棚的竹枝約6至7米長,工人通常以布條將數支竹綑成一小紮,再逐綑放上貨車,已足夠把竹枝壓得穩固妥當,確保不會在行駛中跌出車外。
反映法例有問題
不過,他相信這次是跟車太貼引致碰撞產生衝力,令竹枝插入前車,純屬個別意外。
蔡鎮華認為昨日車禍如此驚險,肇事運竹貨車卻無違反載貨條例,事件明顯反映目前法例出現問題,運輸署應該考慮收緊載貨規限。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條例,所有車上貨物必須綑紮妥當,如有需要,應把貨物蓋好。如運載伸懸車外的貨物,司機須在車上負載物的後端,掛上一塊面積不小於一平方米的紅旗,並要確保貨物不可伸出車前逾1.5米,亦不可伸出車尾超過1.4米。若貨物頂部離地面高度逾4.6米,或貨物的闊度超過2.5米,同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