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紹銘 嶺南大學榮休教授
讀黃燦然〈美國知識分子的爸媽〉一文,最教我「吃驚」的幾句話是,《紐約書評》(TheNewYorkReviewofBooks)創刊號印了十萬份,旋即銷售一空。在出版後的幾個星期,編輯部收到千多封讀者來信,拍手叫好。一本單以書、書、書作話題的刊物,一上市,竟有十萬個有心人注目,的確有點「聳人聽聞」。
華文世界的讀者,只有羨慕的份兒。我們當然也有以討論書、書、書為對象的刊物,像從前在台灣出版的《書評書目》和在上海創辦不久的《書城》。這海峽兩岸一前一後的書評雜誌各有多少讀者,外人無從得知。再說,一本刊物的成敗,也不能光拿銷量來衡量。
我想在華文世界經營書評刊物是非常吃力、非常寂寞的事。翻閱書評讀物的人決非一般讀者,他們都有看書癖好。此癖值得表揚。張岱(1597-1679)說得好:「人無癖不可與交,以其無深情也。」消費者有購物指南,「書痴」(bibliomaniac)也有類同的指引。
《紐約書評》旗開得勝,一半是因勢利導。1963年《紐約時報》工人罷工。周日出版的《紐約時報書評》(TheNewYorkTimesBookReview)亦因此停頓。此機不可失。大詩人RobertLowell和他身邊幾個「紐約知識分子」當機立斷,馬上向銀行貸款四千元創刊,並推定BarbaraEpstein和RobertSilvers兩人擔任編務。
Silvers在《Harper》雜誌當主編時,刊登了ElizabethHardwick一篇影響深遠的文章,"TheDeclineofBookReviewing"(1959),暢論書評文化之沒落的原因。我引用黃燦然的譯文:「通融的書評人、溫和而膚淺的評論家也許可合理地在地方報紙生存下去,但是,大都會的重要出版物——不尋常的、高難度的,長篇大論的、絕不妥協的,尤其是活潑生動的——應預期可以找到它的讀者。」
Hardwick對書評刊物的期望與要求,大都在《紐約書評》實現了。《紐約時報書評》一來篇幅有限,無法長篇大論。二來以「一書一論」為單位。《紐約書評》最顯著的特色是「博覽群書」。這就是說,書評人把內容和題目類似的出版物一併歸納起來作宏觀的論述。在此刊物發表的文章動輒數萬言,因為論者要說的,不單是一本書的得失,而是幾本類同的著作顯示的文化現象。
不少初出道的作者得這本刊物品題後,每能「一鳴驚人」。反之,老前輩的作業若失水準,給不賣情面的書評人依書直說,看不開的就會抱憾終身。對歐美學界說來,「書評本是無情物」。像《紐約書評》這類刊物不容易在我們的文化市場出現,一來「無情」知易行難,二來我們的「書痴」越來越少。雖然黃山谷有言,「人不讀書,則塵俗生其間,照鏡則面目可憎,對人則語言無味,」但黃夫子(1045-1105)是古人,他說說無妨。
一本書評雜誌要繼續經營下去,除了讀者的支持外,更需要作者的認同。書評書寫是專業,不是阿貓阿狗做得來的事,因此在學報出現的書評作者,十居八九是學界中人。替學報寫稿,無經濟效益,但仍有人樂此不疲。原因也簡單,你如果接到歷史悠久的刊物邀稿,多多少少是對你江湖地位的一種肯定。編輯如果不是認識到你在這門學問造詣深厚,怎會委你以重任?如果你是學院中人,得「旗艦」等級的學報請你出來主持公道,這種榮譽給你的滿足,套用英文的俗話說,就是一種egomassage,算是靈魂的按摩吧。
主持公道,就是用史筆。如果你手上要衡量的著作真材實料,獨具識見,你就事論事的表揚一番,此書說不定從此身價十倍。要是這本書的作者是個年青的大學講師,正申請tenure(終身職)或升等,能得到你的推許,等於扶了他一把。反過來說,你要點評的那本著作,手法偷龍轉鳳,立論一派胡言,你堅守「書評本是無情物」的大原則,落筆直斥其非,說不定作者從此一蹶不振。
不論出的是「美言」或「惡聲」,書評人只要依書直說,不受情面所左右,自會得行家的尊敬。無酬的書評作業一直香火不斷,就因為業者從中得到職業上的滿足感。但學報書評太多極限。行家寫給行家看的文章,外行人覺得高不可攀時,不會再虐待自己發狠看下去。第二個最為人詬病的是學報的出版時間老是脫得遙遙無期。一兩年是等閒事。書評的作用因此大打折扣。希望靠一本新書定亁坤的小講師,看到「美言」自己的學報出版時,說不定已炒了魷魚,開計程車養家活兒了。
《紐約書評》橫空出世,徹底改變了英文所謂thegeneralreader或thecommonreader對書評的成見。RobertB.Silvers和BarbaraEpstein(最近逝世)這兩位資深編輯,學有所長外,最難得的是洞明世事。他們體會到,要一本刊物廣為讀者接受,絕不能孤芳自賞,走學報的路子。他們認同ElizabethHardwick的話,「活潑生動」的語言一樣可以寫出學術文章。
去年十月十九日出版那一期,有GrahamRobb寫的長文,"Proust:theRaceAgainstDeath"(跟死神競賽的普魯斯特)。介紹的新書是RichardDavenport-Hines寫的《ProustattheMajestic:theLastDaysoftheAuthorWhoseBookChangedParis》(在Majestic大飯店的普魯斯特:一本書改變了巴黎的作者的最後日子)。書評一落筆就說:「一九二二年五月十八日午夜剛過不久,巴黎Majestic大飯店的貴賓廳內,一班最負時譽的作家、藝術家、音樂家`和藝術的贊助人在此集會,慶祝Stravinsky的『滑稽』芭蕾舞在巴黎歌劇院正式公演,……。」
當晚在Majestic招待貴賓作長夜之飲的,是SydneySchiff這對英國夫婦。Sydney寫過一些「現代小說」,但作品和作者早已明日黃花。他對普魯斯特崇拜極了,四處打聽他用的是什麼稿紙。顯然他沒有細讀自己偶像的小說,因為《追憶逝水年華》中有好些段落特別在這種稿紙上做文章。
長話短說,Schiff夫婦破鈔設宴,只有一個目標,促成兩個互不相識的英法大文豪在這裏作一歷史性的聚會。結果如何呢?「飯桌上的食物早已清理好。一個衣衫襤褸、酒氣衝天的漢子闖了進來,一屁股坐在SydneySchiff旁邊。依藝術評論家CliveBell的描述,來人『始終一言不發,頭枕在手臂上,前面放着一杯香檳酒。』未幾鼾聲大作,此公就是大名鼎鼎的《尤利西斯》作者喬伊斯。」
同一天早上兩三點之間,一個裹着毛皮外衣,身材瘦小的男子潛入飯堂。如果CliveBell的描述可靠,這個人醉昏昏的、濕濕滑滑的,像隻老鼠,"sleekanddankandplastered":helookedsomewhatlikearat。他就是《追憶逝水年華》的作者普魯斯特。
以上是《紐約書評》文章特色的一個抽樣。文體很「八卦」,是不是?《ProustattheMajestic》是一本名人傳記。死於敗血病(Septicemia)的普魯斯特,生於富貴人家,是個「被寵壞了的」同性戀者,一生過着日夜顛倒的頹唐生活。說來這種題材,實在也適合「八卦」文筆。不過以我這個《紐約書評》老讀者經驗所知,出現在這本刊物的文章,不論談的是什麼題目,都「活潑生動」得讓一般讀者讀得下去。一來編者約稿,心中有數,知道對方的語文能力。就拿GrahamRobb來說吧。照作者簡介欄所說,他寫過法國詩人蘭波(ArthurRimbaud)的傳記,也有研究十九世紀同性戀的專著(《Strangers:HomosexualLoveintheNineteenthCentury》)。作者簡介中並沒有說Robb是不是大學教授,但這無關宏旨。要緊的是,他是同性戀問題的專家。RobertB.Silvers和BarbaraEpstein這兩位極受行家尊重的編輯,審閱來稿非常認真。來件在文字上或結構上若未達要求標準的,會敦請作者修改。《紐約書評》草創時沒有稿費,現在變了一門賺錢文化事業,稿約都是「重金禮聘」的。為名為利,都值得作者全力以赴。我上面說一本成功的書評刊物,除了依靠消費者的支持外,還需要作者的「認同」,就是這個道理。
學報書評照顧的,是名正言順的學術著作,攝影藝術、房中術或烹飪秘訣之類的出版物,當然不會受理。《紐約書評》可沒設門限,要是認為這類書籍中有值得推介或「修理」的,一樣照評不誤。你大概認為體育界的人物浮沉和學術拉不上什麼關係吧?但跟GrahamRobb長文出現的同期就有中國問題專家JonathanMirsky寫的"CountFavourite",介紹中國籃球明星姚明。
《紐約書評》每期刊出的書商廣告,好些是一兩版整頁的彩照。這不奇怪,要促銷新書,在這裏登廣告可說「門當戶對」。這本刊物的廣告最引為「美談」的是小廣告,有求職、招聘、房地產、旅遊和交友等與書本無直接關係的「俗務」。一本書評刊物辦得如此深入各階層,值得驕傲,也教人艷羨,難怪我在美國教書時的一些同事常常打趣說,自己有新書出版,給《紐約書評》痛批一下也是值得的,因為最少有人在乎過你,總比不死不活的擱在圖書館沒人瞅睬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