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海證券報》引述稅務總局最新通知,要求地方稅務機關必須立即糾正仍在執行的已到期稅收優惠政策,以往年度適用已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所產生的所得稅差異,要按照《稅收徵管法》規定處理。
報道指出,原給予93年首批H股、共9家境外上市的公司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已經到期,但仍在執行的,必須立即糾正。9家公司包括上石化(338)、交大科技(300)、北人印刷(187)、馬鋼(323)、廣州廣船(317)、儀征化纖(1033)、東方電機(1072)、青島啤(168)及天津創業環保(1065)。
稅率由15%增至25%
上述9家公司昨日發出通告,表示正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並對有關事項可能對公司造成的財務影響進行評估,待該事項明確後,將會再發佈公告。
據人大常委會的所得稅法草案,新稅率將會把內外資企業稅率定在25%,對符合條件的微利企業將實行20%照顧性稅率。目前內企稅率33%,外企享受24%或15%優惠稅率,內資微利企業享受27%及18%的兩檔照顧稅率。換言之,該9家享受了15年的15%稅率優惠,在明年兩稅合併實施後會取消,須繳交25%稅率。